2024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新时代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举办全省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实践”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二是强化法治统筹协调。推动修订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全面建立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工作,4个典型案例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在全国率先启动开发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察,推动全省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实现全覆盖。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厅党委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系统研究推进。厅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系统研究,提出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改革15个方面48条重点措施,推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司法部、《法治日报》介绍了我省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经验。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无不履行生效裁判情况。
(二)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聚焦制度端发力。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法治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出台法治服务“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具体举措。制定实施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26条”、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3条”,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专项清理,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二是聚焦执法端发力。抽取七大综合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推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依托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等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50个,推行涉企案件容缺受理、快收快办。三是聚焦服务端发力。组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选拔86名律师、公证员、调解员和7家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法律服务。试点新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托管”服务,为初创民营企业提供6个月公益性法律服务。开展“法治护航特色专业镇”专项普法活动,建立114个企业“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培养企业“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水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法治保障需求,对21件法规规章项目开展立法审查,推动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18部,立法质效不断提高。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依托作用,加强部门间立法协调,健全与起草部门协同推进制度,实行立法程序动态管理。有效发挥10个政府立法基地和55个“直通车”联系点作用,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三是做好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依法、稳妥、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力度,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有力维护法制统一。探索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试点,建立专职法制审查员队伍,着力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实施会商机制,有序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对目录清单依法公示并动态调整。组织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每月举办“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组织全省7.94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工作举措,明确了加强体系建设的山西路径。制定我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施方案,加快推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专项监督,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制协调。推动召开全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编办组织省级赋权部门和各市县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进行全面评估,提升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承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部署开展全省“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实施山西法网升级改造工程,开通法网移动端,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建立12345热线法律服务数据共享及非工作时间转接机制,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法律服务。二是拓展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创造性实施“五办联动”工作法,相关做法获司法部肯定。探索星级法律服务人员梯级管理模式,推动“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质增效,全省共解答咨询44.43万余人次。推动修订《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试点。三是持续规范行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深化整治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行动,建立实施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制度和司法鉴定、仲裁名册制度,完善公证体制和质量控制机制,推动全省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一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持续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枫桥式”司法所三年建设行动圆满收官,407个司法所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扎实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招聘司法协理员887人,进一步补充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实务专题培训,与省法院建立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18万余件,同比增长142.8%,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三是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基础。建立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相互补充、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联合省教育厅出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细则》,全覆盖配备法治副校长6306名,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统筹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还不够有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工作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
二、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履职、扎实履职、能动履职,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层面专题述法会议实现全覆盖。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探索路径。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章文件清理,做好行政复议中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探索建立新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托管”服务制度,提供公益性法治体检、法治宣讲、法治培训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初创阶段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快实施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五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律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调解组织。
(三)进一步提升立法审查和合法性审核质量效果。聚焦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中心大局,科学编制2025年省政府规章项目计划。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审查,完善立法统筹协调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深化县乡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试点。扎实推进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完成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监督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我省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健全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着力实现设区市城区、县城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加大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持续优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培育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进一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优建强县城、城区、中心集镇司法所,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全覆盖。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巩固深化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加快探索形成山西经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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