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2021-05-31 11:03 来源:

 

尊敬的冯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省转型出雏型大局,与政府为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目标要求相契合,同时也体现出您作为民营企业家委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厅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法规规章体系,确保民营经济发展有法可依    

一是先后推动出台《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制定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关于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的通知等涉及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合法权益保障更为有力,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二是做好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对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举措》《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等11份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强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见效,在全国率先对省级行政执法条例进行重新修订,率先完成执法主体和人员清理工作,完成了8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资格审核及备案工作,组织省直单位和各地市编制了制度手册和执法手册,为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对1600余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法制审核,取消不必要的证明事项491项,推动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形成在全省推行的可复制经验。试点工作期间,20个县区和57个省直、市直单位公布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对319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业务达32.2万件。三是坚持高效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2020年度,省本级办理涉民营企业利益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增强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    

一是聚焦“六新”,着眼“六稳”“六保”,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与重点工程紧密对接,开展“法治体检”1300场次,为数千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5650个,总标的额50多亿元。二是各领域法律服务全面推进,我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由过去的48项扩大至100项。司法鉴定领域深入开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行业发展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目前已培养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37名,为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土企业走出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虽然在行政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层面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做了很多工作,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热情得到了极大激发,但在涉及民营企业全生命服务周期的立法保障上还存在短板和弱项,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还需进一步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精细化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我厅将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理念,在完善法规体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     

(一)加强对转型发展的法治保障    

把涉及转型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作为重中之重,围绕能源革命、“六新”突破、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快建立与转型出雏型相适应的政府规章体系。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促进转型综改管总的综合性法规,推动出台《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    

(二)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建立跨领域综合执法和协调联动机制,开展执法检查“综合一次查”试点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对动态调整的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核,推动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快落实《山西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推广“165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验,与省直各部门共同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好,做好我省“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对全省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进行安排,组织省直各执法部门依据各自权责梳理制定本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性    

抓好已出台《聚焦“六新”精准服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落实,组建“六新”法律服务团,分类制定“六新”法律服务团行动计划,实施精准法律服务;在综改示范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服务窗口,安排省城优秀律师坐班提供服务,同时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在综改示范区设立分所,为综改示范区企业全方位提供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办理和矛盾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服务业集聚区”“山西智创城”,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强力推进“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努力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省政府司法行政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