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523号提案的答复

2021-05-31 11:26 来源:

尊敬的牛振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常态化防疫期间律师会见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太原一监、太原二监、太原三监、省未管所、新康监狱、临汾监狱、女子监狱、阳泉一监、阳泉二监、曲沃监狱、忻州监狱、长治监狱、潞城监狱、大同监狱、平遥监狱共15所监狱在会见室隔透明装置电话会见(会见室会见),便于律师直接会见在押罪犯。    

二、开放晋中监狱、晋城监狱、沁水监狱、永济监狱、原平监狱、汾阳监狱共6所监狱实施律师来监视频会见,保障律师办案权利。    

三、充分发挥远程视频会见便捷性和灵活性优势。在太原一监、女子监狱、省未管所、阳泉一监、晋中监狱、大同监狱、永济监狱等7个开展了远程视频会见试行工作的监狱,试点开展律师到派驻地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罪犯工作,作为针对特殊情形便利律师会见的补充。待条件成熟,可在全省推广。    

四、对各监狱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律师办理会见按相关规定程序安排,不得推诿拖延,同时要求与罪犯亲属会见错开时间和场所,不得扎推混杂进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司法行政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