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564号提案的答复

2021-05-31 15:10 来源:

民进山西省委    

委提出的《关于山西省开展省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的建议》(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政治建设类第0564)收悉。提案对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评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思考,提案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的“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要求。通过营商环境排,以营商指标变化情况评价地方政府政绩,有效激发地方政府推动改革积极性的建议分析深入、切中要害。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1月28日,国务院决定构建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逐步在全国推开。根据国务院要求,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组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同年12月,我省积极争取到国家发改委支持,引入第三方机构,运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至少连续开展五年,以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修正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2019年,我省对11个设区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试评价。编制了首部《山西省营商环境整体评估报告》,以省政府办公厅密函形式通报各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督促认责认账、靶向施策、精准改革、跟踪问效。    

2020年,我省进一步扩大营商环境评价范围,由省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最新营商环境评价理念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18项指标(包括法治化指标),组织开展了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评价范围覆盖了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和转型综改示范区。目前,评价工作已经结束,第三方机构正在抓紧编制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近年来,各、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在一些执法单位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将努力巩固全国率先开展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评价制度和标准,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挥棒”作用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战略目标,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六最”营商环境,不断拓展转型发展新局面。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贵单位对省政府司法行政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