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83号建议的答复

2022-05-25 10:26 来源:


晋司函〔2022〕50号


李瑞青代表:

您与翟淑珍、权艳红、李建红、呼静波、李有莲、高宝英、康彦红、夏韩卿、刘鹏、冀树军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印发后,我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通过行政资源整合、案件集中办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等举措积极推进全省改革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场所设立、设施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就相关工作进展及具体建议回复向您作汇报。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深改委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列为重大改革项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山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省委编委对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和编制进行重新设置,明确市县司法局可加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有关事项;省人民政府及市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任组长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形成坚强的改革领导机制。去年7月12日,召开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蓝佛安省长对全省改革作出具体安排;8月12日,召开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听取各市级政府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市、县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就下一步落实改革任务提出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省本级、11个市和117个县(市、区)全部实现统一行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职责的目标,省本级、11个市和104个县(市、区)司法局已加挂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有效解决了行政复议职责配置分散的问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紧抓重点工作

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紧紧抓住人员编制、机构整合的“牛鼻子”,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召开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议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省本级复议机构人员抽调、协同办案、综合保障等改革重点任务。印发《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过渡期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案件的通知》,研究过渡期间临时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配等工作,实行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案件办理、统一管理服务的临时办案运行机制,保障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不断不乱、质量不降,为顺利推进省本级改革,实现全省示范先行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各市、县级行政复议机构也积极就编制划转事项与各地编办进行沟通协调。截至目前,省级行政复议机构增加编制12名,增设处室3个;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增加编制95名,增设科室24个;县级行政复议机构增加编制189名,增设股室70个。

(三)坚持制度引领

 我厅坚持制度引领,按照中央改革方案和蓝佛安省长指示精神,先后研究制定出台了案件评议、办公会、联审会工作规则以及案件抄告、通报办法等各项配套制度,对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法律文书履行及监督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太原市编印了七大类行政复议工作手册,为案件办理提供操作指引,编写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汇编,统一了法律文书标准,制定行政复议服务指南,为群众提出申请提供便利;阳泉市、晋中市和运城市制定了行政复议各类工作细则,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复议内部工作机制,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对具体建议的回复

(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通过前期努力,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部分基层单位依然存在编制人员划转不到位、复议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工作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此,我厅已建立全省改革任务推进台账,定期收集汇总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对各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行专项督导。此外,还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多次沟通,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扩大改革影响力,争取更有力的资源全力推动改革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改革工作实际,配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成情况进行督察,对改革不彻底,存在问题多的市、县重点督促,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对全省行政复议人员进行常态化业务培训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一直面临“案多人少”的困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案力量薄弱、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案件办理质量。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2021年,除组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司法部视频专题培训外,还划拨专项经费筹备省级行政复议工作培训,对培训院校、课程设置、师资筛选、实务研讨等培训事项进行详细安排,但最终因陕西、河南、河北爆发疫情未能成行。下一步,我厅将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集中脱产培训、线上视频培训等方式,采用分批轮训、跟班学习等模式,对全体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还将建立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交流平台,以便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高效便捷地交流工作经验和优秀做法。定期向全省征集典型案例,编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汇编,用以指导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办案标准,努力做到“同案同判”,为案件办理提供有益思路。鉴于当前市、县改革任务繁重、办案人员少、案件量大的现状,直接落实初任培训三个月,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1个月的要求,工学矛盾较为突出,不符合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待我省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后,再陆续推进。

(三)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改革就是要将工作中的新变革通过制度设计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固定,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新的基本遵循。蓝佛安省长在全省改革推进会上明确提出“四机制、四制度”,要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议组、审理办公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以及监督纠错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厅已制定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工作规则(试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工作规则(试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联审会工作规则(试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通报办法(试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办法(试行)》五项工作制度,并在省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先行先试,待修改完善、运行成熟后,向全省推广适用。同时,正在起草《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值班接待办法(试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还将继续完善行政复议立案、统计等相关制度机制,为全省改革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制发工作证件和统一服装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牵头,司法部全力推进的重大改革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仅包括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修订。2021年,司法部已经向各省(区、市)下发了《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建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中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任职资格、办案标准及工作流程等均作出新的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法》修订完成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还将依据修法内容,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因此,关于由省司法厅审核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制发工作证件、统一制式服装等规范化建设工作,待国家完成修法工作后,再依据新的《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逐一落实,全面加强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