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61号提案的答复

2022-05-25 10:37 来源:


晋司函〔2022〕40号


史友松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西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们认为建议对于整合全省多元解纷力量,推进和保障多元解纷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重要意义

制定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纠纷诉求的需要,是提高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当前,我省正处于社会转型与制度变革的攻坚时期,新旧矛盾不断出现,但纠纷化解主体责任不清、解纷力量不足、程序衔接不畅、组织保障不力等一系列问题日渐凸显,并严重影响着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因此,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一套相互衔接、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全方位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19年,全面开展“大排查、早调处、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出台《多元解纷平台对接应用方案》,实现诉调、公调、预警、研判的智能化运行。2020年,先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加强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防范群体性事件、防范“民转刑”案件等六项专项活动。2021年,统筹开展“调解七进”专项行动,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调解员通过设室、挂牌、亮标、值班,“进网格”“进物业”,重点排查化解婚姻邻里纠纷;“进连锁企业”“进综超市场”,重点排查化解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消费领域纠纷;“进法庭”“进派出所”“进信访大厅”,重点协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集中领域纠纷。三年中,全省人民调解案件386055件,调解成功率、就地化解率、协议履行率等指标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2022年,以深化“调解进基层”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调解护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强化人民调解进网格、物业、企业、市场、法庭、公安、信访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再创佳绩。

三、制定《山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相关情况

3月29日,省委平安建设矛盾化解专项组召开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委平安建设矛盾化解专项组2022年工作要点》,其中第18项明确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工作。《山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起草制定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高院、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等单位于2022年12月底完成。省司法厅将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结合工作职责,参考您的建议,积极参与该条例的起草制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