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山西省忻州市
国兴公证处设立的决定

2021-11-30 10:42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忻州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准予设立山西省忻州市国兴公证处。负责人:姚培伦;公证员:姚培伦、白应龙、梁树东;办公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东路3号。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