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省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的优势作用,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决定成立山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各种形式常态化在全社会开展普法。省“八五”普法讲师团的主要职责是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二是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三是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四是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工作。五是完成委托的其它事项。
三、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八五”普法讲师团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形式,利用好省“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确保讲师团充分发挥作用。
省级“八五”普法讲师团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领导下开展工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聘请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时,应与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由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安排授课人员。直接与讲师团成员联系的,请及时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备案,以便对各地各部门利用讲师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宣传和考评。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人:李艳芳,联系电话:0351-6922162。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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