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办〔2022〕1号
长治市司法局、运城市司法局、临汾市司法局、吕梁市司法局:
近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免去高敏等152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1〕79号),免去我省和俊霞等16人公证员职务。依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和俊霞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公证处
程伟军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公证处
张旭东 山西省屯留县公证处
赵忠义 山西省夏县公证处
樊燕舞 山西省夏县公证处
吴永祥 山西省夏县公证处
赵 民 山西省临汾市平阳公证处
许 惠 山西省浮山县公证处
李 宗 山西省隰县公证处
左 瑛 山西省蒲县公证处
赵亚亚 山西省兴县公证处
史文英 山西省兴县公证处
张喜锋 山西省兴县公证处
王 肇 山西省交口县公证处
田晓丹 山西省汾阳市公证处
周兆和 山西省汾阳市公证处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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