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发〔2025〕28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部办公厅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省司法厅修订了《山西省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现予印发,请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中参考适用。
使用国家部委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文本的,在包含本基本格式文本要素且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的通知》(晋司发〔2021〕4号)即日起废止。
山西省司法厅
2025年6月5日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修订《山西省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试行)》的通知(晋司发〔2025〕2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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