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
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6-04-20 10:19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发〔2026〕16号


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所在单位,各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山西省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备案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律师工作证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二、考核备案时间

5月6日至5月31日(工作日)

三、考核备案程序

(一)网上补全信息。参加年度考核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应先填写《山西律师2025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并登录律师综合管理系统“信息补全”模块,补全并确认个人信息。所在单位应先撰写相关情况报告、填写《备案信息汇总表》并登录单位账号补全单位信息。

管理系统地址:https://app.sft.shanxi.gov.cn/lsgl/backend/login.jsp。系统账号:单位账号为单位全称,个人账号为工作证号,系统初始密码:Shanxi@#2025。

(二)所在单位考核。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重点考核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情况,并提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备案确认

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备案采取“就近”原则。所在单位为中央驻并直属单位、省直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省属驻并国有企业、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考核结果报省司法厅备案;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或就近原则报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2.办理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的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印章);

(2)《山西律师2025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附件1/2/3,一式两份,单位出具考核等次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4);

(4)律师工作证。

同步提交以上第(2)(3)项可编辑电子版。

3.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在《律师工作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栏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等印章予以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监督管理。为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能作用发挥,建议将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统筹调整至单位内部法治相关部门工作。

(二)各市司法局要统筹做好本辖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备案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务必在6月底前将分类汇总后的《备案信息汇总表》报省厅律师工作处。

(三)因《律师工作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栏备案已满,需换发新工作证书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应先通过山西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经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批换领新证后,再进行考核备案。

(四)根据有关规定不宜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人员,不参加此次年度考核备案,请所在单位及时收缴其《律师工作证》,并依法依规办理注销手续。

省司法厅联系人:赵燕军   联系电话:0351-3802330

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41号省司法厅212室

邮  箱:sftlgc@163.com

附件:附件1: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职律师).xls

         附件2: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司律师).xls

         附件3:山西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法律援助律师).xls

         附件4:备案信息汇总表 .doc


山西省司法厅

2026年4月17日

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