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函〔2023〕31号
杨俊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草系统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立足行政执法综合协调职能,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能不断提升,推动我省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公正、为民,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省政府以政府令公布了《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印发《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试行)》,推动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意见》(晋政发〔2022〕17号),向司法部上报的3个行政执法案例荣获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二等奖。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完成全省77062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制发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19期“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网络收看点击量百万人次,互动留言12万余条,网络点赞65万人次。三是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在襄垣县、长子县、定襄县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形成立体化、全过程、全方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七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促进各领域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对省综改示范区及11个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做了大量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执法人员的素质与执法任务不匹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补强短板,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就林草系统九大林局是否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我厅两次征求省委编办意见,省委编办明确函复我厅“省直事业单位中除交通运输、生态环境2支执法队伍外,其他均不属于执法队伍,均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为此,林草系统九大林局仍无行政执法职能,不符合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好执法队伍准入关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我厅将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综合行政执法实际,严格落实司法行政部门监督责任,优化执法证件发放流程,加强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的动态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采取网络授课形式,“外请名师,内推专家”,围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优化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等执法重点、热点和难点,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省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案卷评查,规范案卷评查范围、方式、程序,推动案卷评查常态化,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为主要监督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 韬
承 办 人:张志远 张 楠
联系电话:0351-6922151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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