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430号提案的答复

2024-04-26 10:16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函〔2024〕56号


民进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落实“两法” 积极稳妥推进我省专门学校教育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民进省委对我省专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民进省委所提出的建议契合当前社会热点,契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部署要求,契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出发点,对于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是一个很好的提案。

省司法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指导、监督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配合做好专门学校建设。完善与教育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与专门学校建立经常性联系,积极协助选派干警到专门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指导、参与专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仲裁、律师、公证等相关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升教育矫治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联合省教育厅出台《山西省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配合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强化学校安全保障、提高学校育人水平。

三是开展校园专项普法活动。协调教育部门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建设平安校园”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聚焦校园安全、电信诈骗、性侵、拐卖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丰富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坚持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教育系统增强“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负责人:苗  伟

承办人:仝  炜  牛  青  

联系电话:0351-6922165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