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函〔2024〕57号
孟静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依法关照犯罪女性的提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针对性很强,对我厅加强女性罪犯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省女子监狱认真贯彻落实《监狱法》,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女犯给予特殊的关心关注,注重女犯的人权保护和教育改造,经过长期丰富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有效地对女犯的管理改造制度,女犯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女犯的改造质量稳步提升,有力有效地帮助女犯社会再融入。针对提案中关于刑罚执行与监禁期间诉讼关照义务的实施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改善居住环境方面
2023年我省女子监狱积极应对长期超押带来的生活卫生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对罪犯生活区卫生间、盥洗室、澡堂等基础设施改造,从罪犯监舍到库房,从食堂到医院,进行了全面净化亮化美化,有效改善了女犯居住环境。
二、劳动改造岗位、定额管理方面
充分考虑女犯身心特点,引入服装制作轻体力习艺项目,常态化开展罪犯技能培训,注重女犯劳动技能的培养和劳动能力的提升,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5+1+1”管理。
三、饮食、特殊生理期方面
严格落实罪犯实物量标准和营养素摄入标准,在此基础上,丰富菜品,合理优化饮食结构,并在法定节假日给予伙食改善。在监内设置妇科专科门诊,新入监罪犯妇科检查全覆盖,定期组织女犯妇科病就诊,进行定期体检。对75岁以上女犯以及一级病犯保证每人每天1袋牛奶,1个鸡蛋。
负责人:苗 伟
承办人:武强胜 任 宝
联系电话:0351-6922209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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