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0917号提案的答复

2024-04-26 20:40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函〔2024〕64号


王锦惠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持续推进教育“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和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双减”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司法厅以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为切入点,从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两个方面推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

(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省司法厅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山西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身份、执法岗位、执法类别、培训考试情况等进行审核、复核,严把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关,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基础。按照我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为: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目前,全省涉及校外培训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2962人,其中,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73人;科技行政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05人;文旅行政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784人;体育行政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00人。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省司法厅依托“行政执法大讲堂”,以行政执法人员执法需求为导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涉及行政执法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为核心,以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听证组织程序等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为补充,采用“线上+线下”“直播+回放”的培训模式,邀请司法部专家、全省行政审判业务专家及省内知名教授进行专题授课,持续面向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自2021年7月“行政执法大讲堂”创办以来,每月举办一期,截至目前已经成功举办30期,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技行政部门、文旅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近年来,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应当看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也存在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的问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好《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是实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校外培训治理满意度大幅提升的重要途径。一是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督促各级涉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行政执法证件应发尽发、应换尽换,确保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省司法厅将围绕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牵头组织省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三是督促指导涉及校外培训监管的省级执法部门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抓好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等工作,力争今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队伍轮训。

负责人:苗  伟

承办人:张志远  李治江

联系电话:0351-6922152


山西省司法厅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