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718号提案的答复

2025-06-04 10:52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函〔2025〕62号


尊敬的许韶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律师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

提案关注律师队伍政治素养和执业纪律提升,加强律师规范管理、强化律师正向引导,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律师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感谢您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关心、关注。经认真研究和工作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律师队伍政治素养的建议

多年来,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都高度重视和关心律师工作,特别对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出了要求。我们认真落实要求,全省律师行业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政治基础。积极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确保将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践行“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要求,省、市两级律师行业党委,坚持“首题必政治”,省、市律师行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律所党组织“三会一课”、行业党组织政治轮训和示范培训,行业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均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全省律师行业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覆盖范围。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和我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律所组织体系、组织名称、阵地建设、组织生活等,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员选派、工作办法、考核机制,将省直律所全部纳入联系指导双重管理,推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逐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迈进。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制度机制,提高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的有效覆盖水平。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律师规范管理的建议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我省律师行业始终坚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严格执业监管。多年来,我们持续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等的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案卷质量评查,每年对一定比例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执业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考核。我们不断加大律师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力度。加大律师各级各类培训中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比重,选好“领头雁”、筑牢思想关为重点,结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碰执业“底线”“红线”。健全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受理投诉举报衔接机制。省厅出台了《山西省司法厅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对违法违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违法违规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鉴,达到处理极个别、教育全行业的目的,在行业内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从目前情况看,全省律师普遍能依法依规执业,尽职尽责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提供专业、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关于您提出的强化律师正向引导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广大律师始终坚持聚焦公益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影响力,主动参加国家级公益法律服务。全省律师主动报名参加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援藏法律服务团”、“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连续多年在西藏高海拔县、贵州省贫困县、陕西省延川县开展对口援助,为老少边穷地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全省律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案件,按照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今后,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在推进我省律师行业队伍建设过程中,加强律师队伍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提高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和指导监督的实效,提升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和公益法律服务的质效。

负责人:苗  伟

承办人:武  忠  杨  丽

联系电话:0351-3802331


山西省司法厅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