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函〔2025〕66号
董飚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坚持城市“双品质”建设最大逻辑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的改革举措,提出了坚持高品质城市建设、高品质城市生活提升的“双品质”城市更新逻辑,为我们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建议第一点“完善政策法规与工作机制”,提出建议省级层面加快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与我厅职责相关。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山西省城市更新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计划11月份初审。条例草案由省住建厅负责起草,我厅负责立法审查。年初,我们与省住建厅进行了工作对接,召开了立法项目启动会,对立法进度作出了安排。目前,省住建厅正在起草条例草案,待草案送交我厅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审查修改,按时间节点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法规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负责人:苗 伟
承办人:王凤军 王安友
联系电话:0351-3802298
山西省司法厅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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