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函〔2025〕32号
张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信访与司法协同介入及加强基层执法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关于完善信访与司法协同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积极推进信访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将信访与司法协同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访调对接”机制,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全省访调对接工作培训会。2022年,省司法厅和省信访局联合在长治市举办“全省访调对接工作培训会”,推进省、市、县三级访调对接委员会全覆盖,并逐步形成“上下畅通、左右互助、办案联动”的访调对接工作体系。二是组织访调对接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开展《坚持多元解纷合理解决诉求 着力做好访调对接工作》《信访联动调解,筑牢“第一道防线”》《信访+调解》等系列培训,提升调解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指导省访调委开展工作。2021年,省司法厅指导山西省调解协会设立山西省访调委。2021年至2024年,省访调委进驻省信访局开展工作期间,共调解信访事项248件,调解成功164件,调解成功率为66%,202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关于强化村居司法建设的建议
村居司法建设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近年来,我厅始终将基层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持续夯实村居法治基础,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2022年,制定出台《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强化司法所6个方面28项职能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司法所对基层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和调解技能指导。2023年,在大同市举办了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暨司法协理员制度建设工作培训。目前,全省407个司法所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占比31.8%。二是指导村居调解工作规范化开展。全省有调解组织24113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21716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287个,基本建设形成了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2023年,904名村居调解员被评为“村居调解能手”。2020年以来,共开展线上调解业务培训90余期,与山西电视台联合打造《调解“晋”行时》省级调解视频案例库150余期,指导村居调解工作法理情相结合高质高效开展。三是强化“法律明白人”日常动态管理。严格规范遴选、培训、实践、清退等环节,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法律明白人”持证上岗,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1.9万人。“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分级分类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常态化、滚动式、差异化培训。持续深化“1+N”行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日常工作提供精准法律指导,定期对“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关于优化基层执法体系的建议
优化基层执法体系是提升基层执法效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关键。近年来,我厅聚焦基层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具体举措如下: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4年,省司法厅在晋中市举办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交流活动,从乡镇(街道)执法队伍、执法指引、执法制度、执法培训、执法保障、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五个方面,为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推动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3至2024年,省司法厅抽调全省117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执法骨干531人,举办4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依托“行政执法大讲堂”,采用“线上+线下”“直播+回放”的培训模式,面向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推动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三是开展赋权事项评估。2024年,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帮助式指导调研,乡镇(街道)平均承接事项由49项下降为28项,做到了精准赋权、动态调整,实现执法资源与执法权限的合理匹配,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您提出的建议为我省信访与司法协同及基层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村居法治保障,提升基层执法能力,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一步巩固深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成效。推进基层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调解室。二是加大调解宣传力度和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在信访工作中的影响力、公信力和首选率,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明白人”覆盖面。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动“法律明白人”工作向社区、工业园区等拓展,让人民群众更加就近方便得到法律服务。四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负责人:苗伟
承办人:庞博 乔美玲
联系电话:0351-3802320
山西省司法厅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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