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函〔2025〕55号
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了0382号《关于完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体系建设的提案》,该提案契合当前社会热点,非常有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省未成年人近年来违法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省司法厅、教育厅等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社会毒瘤。
一是完善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为切实规范专门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旨在通过跨部门协作推进专门教育发展,重点解决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教育矫治问题,其核心职能涵盖政策规划、资源协调、学校建设及教育督导等方面,具体运行依托教育部门设立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二是加快我省专门学校建设。我省积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单位组成调研组,赴重庆、广西、海南等地进行了考察调研,对2021-2023年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为扎实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24年以来,省委政法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专门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对专门学校布局、管理机制、招生入学、教学运行、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目前,太原已经建成一所专门学校,大同、吕梁、运城等地正在积极推进专门学校建设,预计2025年建成。
三是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专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促进全省27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坚持保密原则依法分别矫正。严格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隐私,矫正期满后依法予以封存。坚持个性化矫正,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个别化管理、制定专门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有效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贵单位所提建议,做好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体系,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明晰各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之间关系,促其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加快专门学校建设,加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专门学校管理,实现“专门场所+闭环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依法采取严加管教、训诫、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分级分类的干预措施,避免“一罚到底”和“一放了之”两个极端。
负责人:苗 伟
承办人:仝 炜 张 霏
联系电话:0351-3802316
山西省司法厅
2025年6月10日
版权所有:山西省司法厅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3802200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咨询电话: 380233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17 |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