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联合开展“宪法入企 税惠同行”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1-11-26 09:26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各市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西省 2021 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司通〔2021〕48 号)要求,在 2021 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山西省司法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开展“宪法入企 税惠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扎实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 传,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依法诚信纳税、尽享税费红利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宪法入企 税惠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至 12 月 5 日(星期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一是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发放宪法宣传图册和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告等。 

(二)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宣传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主要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宣传近期国家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煤电企业实施的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三是解答企业咨询。 

(三)推广“晋享税惠”智能管家。一是介绍“晋享税惠”能管家主要功能;二是演示“晋享税惠”智能管家操作流程;三是收集“晋享税惠”智能管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优化完善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开展。各级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准确把握活动重点,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做到宪法宣传和税费优惠宣传一体推进,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统筹疫情防控,确保活动效果。各级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选取 2—3 户代表性企业,由司法和税务部门领导带队、业务骨干全程参与深入企业,通过宣讲宪法法律、发放宣传资料、演示有关系统、解 答企业咨询等方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借助“报、网、微、 屏、端”等方式和“云直播”“云辅导”等形式开展线上活动,确保活动效果和覆盖面。 

(三)围绕中心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司法部门和税务部门要以联合开展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发挥司法部门在普法宣传方面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税务部门密切纳税人 缴费人的优势,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要形成长效化的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法规 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行业协会等,不断构建普法宣传工作大格局。

活动结束后,各市司法局、税务局(包括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要联合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 12 月 10 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上报省司法厅、省税务局。

联系人: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李艳芳(6922162)、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崔浩(2387630)。


山西省司法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