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准予王昕瑶律师(执业证号:11401201911112493)变更执业机构到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执业,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 山西省司法厅 |
| 2026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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