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9-03-27 14:09 来源: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主要职责:负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调查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经验交流和监督考核,研究完善和指导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承担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负责拟订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予以督促指导;负责审查、协调、修改省直部门报送省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负责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承办省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协调和监督职责。负责建立完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关制度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核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负责对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负责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省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工作;承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向省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涉及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办理省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负责定期清理、编纂省人民政府规章有关工作,编辑出版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正式文本;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的外文文本;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等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由省政府法制办机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编纂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译审室3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省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现有在职人员54人,退休人员12人,共计66人,下设11个处室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为:秘书行政处、人事教育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法制三处、法制四处、行政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行政复议应诉二处、依法行政指导处、机关党委、编纂室和译审室。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所属法制办机关、译审室、编纂室3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848.63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2.21万元,同比减少2.55%,原因是2018年较上年减少4人,基本支出减少。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267.88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45.12万元,同比减少14.41%,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2018年预算编制要求,调减部门项目支出中的专项业务费,适当调整提高省直一级行政厅局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合计27.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00万元,与2017年数据一致,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3.60万元,较2017年增加2.00万元,同比增加125%;主要原因是在尽量压缩接待费支出的同时,2018年山西将作为“环渤海区域政府法制工作研讨会”主办方,届时,来自环渤海区域6个省、区、市政府的法制办领导参会,预计公务接待费支出将有所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0万元,与2017年数据一致,没有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所属法制办机关、译审室、编纂室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9.5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4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的部门项目支出中的专项业务费,调整提高了公用经费支出。

  (四)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政府法制办机关采购预算总额32.88万元,较上年增长9.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8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①.车辆情况。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后,根据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省政府法制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晋车改发〔2015〕48号)精神,我办保留3台车辆,实物保障工作用车1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公务用车1台。

  ②.房屋情况。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2017年10月我办迁往太原市小店区省府街3号2号楼东配楼办公,办公用房屋产权归属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3、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我办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其中:人员工资津补贴是指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支出,退休人员支出只保留住宅冬季取暖补贴,其余对退休人员的补助项目转由养老保险金发放;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冬季住宅取暖补贴、车辆运行维护等。在职人员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财政安排的定额标准测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实有退休人员和补助标准测算。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附件: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