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03-10 11:16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201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8号)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个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351-2681018。

一、概 述

 2014年,山西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及时、主动、全面地公布司法行政各类政务信息、服务信息、办事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厅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通过自办媒体和新闻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首先是办好自有媒体“一网两刊”,即以山西司法行政网、《山西司法》、《法治山西》杂志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定期为《山西日报》《法制日报》等提供稿件,并在《山西法制报》开设《司法行政专刊》,2014年出刊46期,刊发稿件900余篇。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为规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制定了《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规定》及《山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方式和保障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主体、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公开时效等各相关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规定上确保将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

 2014年,我厅通过公开招投标,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投入589万元资金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网站进行了整合升级,为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网站统一搭建平台并提供运营维护、软硬件保障等服务,对山西司法行政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将原有栏目按照政务要闻、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及在线服务四大板块重新分类设置,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查找、使用信息,确保网站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最快速便捷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以“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实现阳光司法”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14年山西司法行政网及时发布了包括监狱戒毒管理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考试、法学教育等在内的各类政务信息1117条。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机构法定职责23条,领导介绍信息12条),占3.1%;政策法规类信息14条(均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占1.2%;工作动态类信息1055条,占94%;决策类信息2条,占0.2%,行政职权类信息11条,占1%。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在山西司法行政网“政务公开”专栏对省厅及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职能、领导履历及分工等进行公开,使社会各界对司法厅的职能权限一目了然。

 及时调整并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执业许可、公证员执业审核、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及代表的执业资格认定初审、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等11项由我厅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按照事项名称、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利于群众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等进行监督。

(二)推进政务大厅和电子政务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我厅将行政审批服务厅搬至省厅主楼,对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大力加强了行政审批服务厅硬件建设,有效保证了电子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不断加强了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制度建设,2014年印发了《山西省司法厅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障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目前我厅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律师执业许可、公证员执业审核、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已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实现了“统一入口、统一出口”的要求。2014年承接司法部下放的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许可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也正在积极联系省纪委效能室尽快纳入系统。

(三)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

 我厅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要求,在山西司法行政网首页显著位置对每年度“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和上一年度的“部门决算报表”进行公示,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和透明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我厅除了通过信函及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大厅提供已申请公开服务外,还在山西司法行政网政务公开栏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直通车,群众可以直接通过网站发送公开申请。2014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有5件,除其中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不属我厅职能范围外,其余4件分别为丁国文申请公开《山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邬静静申请公开电子版《国家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山西版)》、柴利兵申请公开2014年山西司考通过人数及通过率,河北大学一学生申请公开山西推进劳教制度改革的情况。四件中,前三件网上申请网上答复,后一件信函申请书面答复;前两件属于已公开信息,告知了其查询方式;后两件按照申请同意部分公开并将相关信息告知申请人。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通过山西司法行政网“互动交流”栏目“厅长信箱”、“民意征集”等互动栏目受理群众来信共计91封,通过网站公开回复24封,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回复67封,除内容失真及我厅无处理权限的邮件外,其余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答复。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公职律师政策、司法考试政策、司法鉴定结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质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于监督行政行为,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报告制度、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制度、立案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制度,保证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了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我厅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配置工作设施。目前,我厅法规政策研究室共有工作人员5名,有2名同志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014年,我厅没有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信访及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我厅用招投标的方式,通过政府采购,投入589万元资金为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网站统一搭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配套的软硬件营运维护服务;除此之外,我厅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4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大大增强,工作动态类信息基本上做到了“昨日的信息今日即可上网查询”,有些重要信息要求相关处室当日编写、厅领导当日审核后即时上网。但是,与省政府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厅机关公文在制发阶段对于公开或不公开的属性未进行明确界定,使有些需要公开或者可以公开的文件发布滞后。

(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厅将继续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总原则,在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在文件起草时即确定其是否公开的属性,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核。确保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规定等及时、准确公布。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加强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等互动服务功能,真正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能力素质。加大对全系统网站管理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山西省司法厅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