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7-03-09 15:22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74号)要求,由山西省司法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太原市狄村北街11号,电话:0351-2681015。   

    一、概 述

    2016年,山西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山西司法行政网”建设力度,不断将网站建设成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最佳最快平台。

    一是结合工作重点,不断丰富网站栏目。通过在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对阶段性重点、亮点工作进行公开。2016年,网站新开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七五”普法、“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光荣榜、“学习宣传李培斌同志先进事迹”等专题栏目,宣传我省“七五”普法最新进展,关注对青少年重点人群普法,集中展示全系统先进典型风采,做到重点栏目、重点建设、重点突破。

    二是突出公开时限要求,不断加快网站信息公开速度。2016年,我厅在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上下功夫,坚持各类动态类信息即时更新,通知公告类信息当日更新,“省厅动态”“基层动态”等栏目基本上日日有更新,为社会各界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最佳、最快、最全平台。

2016年,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务、服务信息1880条,网站累计点击量2200多万人次。

    (二)加强“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打造“尚法普法弘法 亲民爱民为民”新平台。

    顺应新媒体时代传播要求,我厅以“尚法普法弘法”为目的,以“亲民爱民为民”为宗旨,于2015年7月1日开通了官方微信“山西司法”。设立“业务工作、便民查询、司法为民”三大板块,其中“业务工作”栏目从“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三方面及时更新省厅各项工作动态,方便群众随时获取最新的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便民查询”栏目提供全省律师、律所、公证员、公证处、基层司法所、司法鉴定人员及机构等法律服务信息的即时查询,也可使群众对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建议、批评、投诉等。“司法为民”栏目通过链接功能使用户直接浏览山西司法行政网。

    2016年,微信公众号着重在提高原创稿件质量上下功夫,全年共发布微信48期,包括各类政务性、服务性图文消息120余篇。

    (三)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通联,积极利用权威渠道公开重大司法行政工作信息。

    一是加强与山西日报、山西卫视、山西广播电台等省内“一报两台”主要媒体的交流合作,就人民监督员选任、“七五”普法启动、法律服务山西振兴崛起、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建设等重大信息与相关媒体提前协商,进行专题策划,提升信息公开效果。

    二是做好《山西法制报˙司法行政专刊》的办报办刊工作。2016年共出版专刊48期,刊发稿件900余篇,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了司法行政重要动态信息。

    三是不断拓展平台,扩大受众面。经与人民网协商,2016年我厅在人民网山西频道首页建立了“山西司法行政网”链接,借助人民网的权威传播力扩大山西司法行政网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加强信息公开广度及传送力度;同时,积极向山西省政府官网“中国˙山西”报送信息,2016年在省政府网站公开工作信息10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我厅及时发布包括监狱戒毒管理工作、法治宣传、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考试、法学教育等在内的各类政务信息1880条。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1.4%;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占1.7%;工作动态类信息1785条,占94.9%;决策类信息25条,占1.3%;行政职权类信息11条,占0.6%。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梳理调整“权责清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开展核实确认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结合兄弟省市做法,组织编制并向省审改办报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登记表》。就目前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摸底,对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根据《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新情况,下发通知给相关处室(单位),协调相关处室完成《省本级拟调整行政职权事项填报表》、《省本级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填报表》。完成《省司法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开展“回头看”的情况报告》、《省司法厅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整改方案》。圆满完成了省审改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推进政务办事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我厅在山西司法行政网首页设置了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职权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功能性栏目,全面、详细地公布了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考试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同时提供办事表格、办事材料等的下载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厅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我厅成立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组长由厅长担任,明确了统一思想、规范运行、强化协调、便民为民、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将我厅所有的行政审批及行政服务事项共56项授权窗口办理,从全厅抽调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相关政策的工作人员6名,到窗口开展审批服务工作,真正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得到了省领导、省政务办及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好评。截至2016年年底,共办理3345项业务,按期办结率100%。同时,强化了规范化建设,编印了《山西省司法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手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等工作的审批服务指南》。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监督,提高了审批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厅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对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的统一要求,在山西司法行政网首页显著位置对每年度“部门预算有关情况说明”和上一年度的“部门决算报表”进行公示,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和透明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真正实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群众可通过信函、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大厅、网站依申请公开直通车等三个途径向我厅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我厅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厅继续加强网站的服务功能建设,通过山西司法行政网“互动交流”栏目,解答群众各类咨询217件。群众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司法考试政策、司法鉴定结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质、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公职律师执业资质等方面。我厅对群众咨询中政策类、职能类等普遍性问题做出了公开答复;对个案投诉、个人办事申请等个性问题进行了邮件回复、电话答复;对我厅无处理权限的邮件,及时告知群众正确咨询途径。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厅完善、规范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内部工作环节、流程,促进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2016年,我厅依法受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件,及时送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司法部、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答复3件。其中,2件行政复议案向司法部提交答辩状等材料司法部复议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完成了张某某行政复议案件的答辩工作,省政府复议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2016年,我厅共接到行政诉讼案件10件,我积极应诉,其中7件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件尚未审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我厅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支出,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是在信息公开的形式方面,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举办新闻发布会、进行在线访谈、发布政策解读稿件等做得不够;是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动态信息较多,决策信息较少;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力度需要加大。

    (二)改进措施

    是进一步提高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主动公开意识,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在第一时间公开

    二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在及时、准确、全面发布信息的基础上,注重网站查询、咨询、留言、互动等服务功能的建设,方便群众办事。积极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多举办新闻发布会、多开展在线访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督促全系统各单位配齐配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积极组织开展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山西省司法厅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