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26 15:09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特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山西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按照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应当公开的全部信息。2025年,在山西司法行政官网上主动及时发布司法行政业务政务信息2270条。在“山西司法”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292条;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发布解读信息7条,采用文字、图片、线上公开培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可通过网站、信函、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大厅等途径提交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15件,办结上一年结转申请2件,按规定时限答复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认定、审核、发布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省司法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按月进行公开发布。做好省政府规章动态更新维护工作,编制省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双随机”信息全流程公开,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完善山西司法行政网交流咨询功能。2025年,“厅长信箱”栏目收到受理来信1173条,区分办理298条,办结853条,公开答复22条。定期开展网站清查,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实现重要内容集中联合发布,提升宣传效能。

打造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山西法律服务网(12348山西法网)自2019年建成投运以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数据信息查询、案例查询、网上留言法律咨询、智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预约及法治宣传等综合性法律服务。积极推进线上办事,58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统筹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细化制定省司法厅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将政务公开与各领域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在业务工作实践中落实公开要求、巩固公开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7.8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1

0

4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精准性与实用性有待增强,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以静态发布为主,缺乏在线访谈、实时互动等动态公开方式;三是政策解读的通俗性、针对性不足,不够简洁精准、“接地气”。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与服务效能。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职责变化及时调整法定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全媒体平台融合与联动。适应全媒体传播特点,整合“两微一网”等各类平台资源,推动选题策划、信息采集与发布协同联动,实现多渠道同步发声、同频共振。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与方法。积极运用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多样化形式,开展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的政策解读,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与社会认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山西省司法厅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