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司法厅第44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太原理工大学文法与外语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杨建华教授以“以案学法——行政处罚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分析”为题授课。

杨建华教授从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出发,聚焦行政处罚核心问题,强调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她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指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单行法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避免“小过重罚”现象。
讲座中,杨建华教授通过多个典型案例,生动阐释了行政处罚中的常见问题和问题背后反映的行政处罚原则。如,某镇政府因对不满12岁儿童焚烧垃圾行为罚款2000元被纠正的案例,凸显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不予行政处罚的原则。以某污水处理厂因政府配套不足导致“未验收先运营”被免罚为例,说明了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需全面考量违法行为的客观原因及当事人主观过错。通过某酒店超出许可范围经营但及时整改免于处罚的案例,分析了“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适用条件,并介绍了山西、广东等地推行的“清单化”管理实践。
杨建华教授特别强调了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指出实践中常见的程序问题,如未告知听证权、陈述申辩期限未届满即作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顺序错误等。她还以某交警处罚案为例,说明裁量基准需结合具体情节灵活适用,避免机械化执法。
在现场听课的行政执法人员表示,此次课堂不仅深化了对行政处罚法律实务的理解,也为行政执法规范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今后的执法实际中,将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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