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省司法厅举办第48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银翠围绕我省近期颁布的《山西省行政裁决程序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授课。

赵银翠副教授对《山西省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她阐明,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包括权属纠纷、侵权纠纷、强制许可、损害赔偿纠纷和特殊争议,裁决机关应秉持平等、规范、简便、高效、公开的原则,依照申请、受理、审理、程序中止或终结、裁处、送达、执行、归档备份的程序,实质性化解争议,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建构与运行行政裁决制度,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相协调,发挥民事争议解决“分流阀”的作用。

本次讲座内容翔实、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现场参训的执法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行政裁决程序规范性、重要性的认识,清晰把握了裁决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标准要求。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实践中,要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努力在每一个行政裁决案件中践行公平正义,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西贡献力量。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版权所有:山西省司法厅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3802200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咨询电话: 380233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17 |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