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长治市委依法治市办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督察,“三力齐发”打好法治督察“组合拳”,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一、推动督察机制长效化上再发力
为扎实推进年度法治督察工作,将强化法治督察纳入全市年度督察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和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工作清单,明确20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市督察工作方案,制定督察事项清单,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两个方面12类45项具体督察要点,将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全面纳入法治督察对象,实现全市法治工作督察全覆盖。
二、深化督察工作规范化上再加力
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根据督察工作要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自查整改。强化队伍建设,高标准组建法治督察队伍,抽调市人大、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人员进行督察专项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组成6个督察组对12个县区和14个重点市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突出督察重点,聚焦“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执法案卷、开展谈心谈话、实地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对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法治督察的广度、深度和准度。
三、确保法治督察实效化上再用力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印发《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等五类述法主体合计40项年终述法重点,推动年终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推进。坚持抓住法治建设的重点部门,结合省、市年度法治督察事项清单,制定任务分解单位目录,明确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一年度法治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重点涉及的7个县区、34个市直单位,并针对性加大督察力度。坚持抓住法治督察的结果运用,结合长治市委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安排,将法治督察量化评分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研究确定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考核等次报考核部门。
(来源:长治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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