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迎来一位特殊的客人,他手持“架起维权金桥、守护公平底线”的锦旗,不断向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不仅体现了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赞许,更揭开了一段法律援助助力弱势群体维权的暖心故事。
原来,当事人云师傅于2023年12月在“某小区建设项目”工地作业时,因工地提供的梯子缺少必要防滑措施,致使其从高处意外坠落,右臂、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雇主仅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便对赔偿事宜避而不见,工程承包方某建筑公司也相互推诿,拒绝承担责任。为此,云师傅先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仲裁请求不属于处理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雇主和承包公司赔偿其损失,但法院以无法联系到被告为由建议云师傅撤回起诉。
2024年6月,云师傅来到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发现其作为进城务工人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在值班律师为其进行解疑释惑的同时,帮助其办理了援助手续,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接手案件。面对涉及劳务关系认定、公司注销追偿、多被告责任划分等复杂法律问题,援助律师多次前往市场监管局调取建筑公司全部工商登记信息,重新梳理案件脉络,完善诉讼材料后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诉讼,并递交鉴定申请书。司法鉴定中心对云师傅的伤情作出两处十级残疾的鉴定意见,明确了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
最终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法院支持了云师傅的诉讼请求,判决雇主和违法分包人连带承担70%责任,建筑公司股东连带承担20%责任,云师傅自行承担10%责任的结果,各被告均未上诉,该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窗口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感激之情,受援人云师傅特地送来了一面锦旗。
据统计,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收到受援群众感谢锦旗364面,感谢信若干封。这些锦旗和感谢信,是受援人对法律援助优质高效服务的最高褒奖,更是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鼓励与鞭策。下一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质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真情实意的点赞,为我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注入法治动能。
(来源:省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山西省司法厅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3802200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咨询电话: 3802336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17 |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