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21日,省司法厅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监督工作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带队赴省应急厅就省本级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建红,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同志参加了本次专项监督。
本次专项监督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及实施、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涉企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行政执法协作、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等八个方面重点进行。
监督工作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展问卷调查,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专业法律知识闭卷测试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掌握省应急厅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省司法厅将适时反馈监督结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山西省司法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近年来,省司法厅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的作用,先后对全省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进行了专项监督。通过专项监督,推动相关领域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了行政执法制度,强化了行政执法保障,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提升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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