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商事调解组织规范运营、依法管理,近日,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商事调解条例》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特邀湘潭大学法学部副教授、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秘书长黄艳好教授,重点围绕《商事调解条例》实施与组织管理进行授课。

课程紧扣《商事调解条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商事调解条例》的立法定位、关键制度及实施要点进行了解读,对商事调解组织管理中关于商事调解组织的准入条件、名称规范、运营治理、变更注销、监督管理及过渡安排等内容进行了阐述说明。

本次培训采用“线下+线上”方式开展,学习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省司法厅设主会场,市、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司法行政人员、调解协会工作人员和调解组织代表到场参训,近1.1万名调解员同步线上参训。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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