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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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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系统
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
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2年度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8月7日(周日)上午6:15-6:45,

6:45之前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山西省司法厅西门(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

(三)防疫要求

1.体检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本次体检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须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申报个人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3.进入考点时,须严格执行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均可)、戴口罩(考生自备)等疫情防控“四要素”。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①现场检查发现有体温异常(≥37.3℃)或出现持续咳嗽、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②山西健康码非绿码的;

③不能提供查证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④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口罩的。

4.根据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要求,必要时将对体检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司法行政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体检准备。

5.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瞒报、谎报有关涉疫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违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禁止入场。

2.体检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蓝底免冠彩照一(照片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只能体现抽签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请配合医务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统一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的睡眠,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7.注意饮食,不吃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8.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9.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

10.进行眼科检查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三、考察事项

考察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省司法厅政治部联系。

咨询电话:0351—6922088

附件:附件1:2022年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8月4日       


日期: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