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省司法厅第45期行政执法大讲堂开讲,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郭相宏以《行政执法行为的纠偏与救济》为题,对司法部近期发布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郭相宏教授指出,行政执法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其核心在于通过内部层级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的重点包括统筹协调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等。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呈现出全方位、全流程的特点。司法部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监督范围已覆盖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结果等全要素。例如,某市司法局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辞退涉事人员并开展教育整顿;某市烟草专卖局纠正了下级机关的不当行政许可决定,体现了上级机关对下级执法的有效监督。此外,监督方式更加多样化,包括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重点监督,并通过“AI行政执法智能回访”等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监督效率。
郭相宏教授强调,涉企行政检查是当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要求清理无依据的检查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检查模式,严禁逐利检查和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典型案例中,某市司法局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筛查“检查扰企”问题,推动执法部门整改;某省司法厅协调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解决了超限检测中的推诿问题。这些举措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减轻了企业负担。
最后,郭相宏教授提出,行政执法监督还需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例如,某省交通运输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处置不规范执法行为,某市司法局根据审计线索开展监督,形成了监督合力。同时,要加大对乱检查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通过约谈、督办、通报等方式确保监督实效。
(来源: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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