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11个试点地区聚焦法治领域改革先行先试;推动形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10月23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六场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素梅介绍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具体情况。
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于近日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一共提出15个方面48条重点改革措施。
持续深化法治建设领域改革
深化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指导11个试点地区聚焦法治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山西经验”。深化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制度改革,优化考核评价结构,健全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和激励机制,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稳步推进县(市、区)司法协理员划转招聘工作,着力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推动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领域改革
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和部署应用,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监督力量。
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领域改革
推进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统筹机制改革,着力构建相互补充、彼此衔接、同向发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安置帮教工作政府规章,从制度设计上引领、规范安置帮教工作。近期,《山西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山西司法行政网”“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外,省司法厅还将研究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意见,完善社区矫正部门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同时,省司法厅近期将对各项重点改革措施的部署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司法行政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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