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体工作人员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动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金融债权的实现效率和防控风险水平,节省司法资源,优化营商环境,与省高院、省银保监局、省金融办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意见》,明确公证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作用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公证服务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审判阶段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把全覆盖延伸到审查起诉阶段,更好发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开展法律援助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与省人大监司委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我省部分市、县开展法律援助法执法检查,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标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查找工作短板弱项,完善相关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落地
一是积极协调,力争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继续列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打造山西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品牌。二是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监督调研工作,就惠民工程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和实施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监督,确保惠民工程落地落实。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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