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多面广,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促进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省司法厅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七大领域“三零”创建工作,奋力实现“无信访、无举报、无投诉”目标,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开展标准化建设,组织带领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行业自身建设,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梳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统一的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办理层级、条件流程等,全力解决服务事项不统一、内容不明确等问题。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七大领域“三零”创建,一是律师工作领域,以党建引领律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持续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加强律师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公证领域,制定出台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意见,强化警示教育和质量监管,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出台裁量基准,规范公证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三是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予以处罚。四是司法鉴定领域,提高准入门槛,认真落实登记考评制度和执业资格登记考评制度,扎实推进能力验证和资质认定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开展执业核准考试,缓解服务资源短缺问题;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广泛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六是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加大纠错力度,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七是行政审批工作,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探索部分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尽快实现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三晋通”。
(提供:厅“三零”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