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抓好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筹办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专题法治学习,唐登杰书记主持并讲话,对法治山西建设进行部署。举办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工作能力提升和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两个专题培训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厅党委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10条具体举措,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抓好统筹推进。组织召开省级2024年度专题述法会,唐登杰书记主持并点评,加大推动力度,实现市县两级述法全覆盖。对照2024年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其他省份发现的典型问题,引以为鉴,结合我省实际开展整改,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地督察,督促涉企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抓好整体落实。牵头筹备并推动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卢东亮省长出席并讲话,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抓严抓细贯彻落实。创新开展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211个,发挥“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的示范效应和重点项目的引领作用。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晋城市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紧扣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强化法治保障。全力做好省政府法治问题研究论证工作。聚焦省领导批示的17件法律问题,对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优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燃放规范等关键领域,深入开展法律风险分析,识别潜在风险点,形成防范化解对策建议,切实发挥法治事务参谋助手作用。全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推行“法律托管”服务,积极扶持新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筛选全省优质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方式,加大服务供给力度,切实降低新设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全省共有245家新设立民营企业与托管团队签订了《“法律托管”协议》。全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安心行动”,指导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劳动者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相关案件2800余件,为劳动者讨薪或取得利益1300余万元,解答咨询3.3万人次,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近400场(次)。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23条具体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高标准抓好省纪委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相关任务落地落实。向省政府呈报《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依法行政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当前重点工作的报告》,卢东亮省长批示予以肯定,获司法部简报刊载。
(三)突出以良法促善治,着力提升制度保障质效。积极提升行政立法质效。科学确定政府立法计划,对年度法规规章项目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立法任务有序推进,18项法规规章立法审查工作全部完成,推动《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等具有山西特色的法规规章出台。积极提升法治审核质效。制定《山西省规章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编制《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引》《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指引》及流程图。在15个县(市、区)开展“县乡合法性审查”试点,对基层行政行为进行预防性法律审查。坚持既“把好关口”严格审查,又“指出路径”服务发展,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核。全年,省本级完成规范性文件、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核405件,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7件,研提合法性审核意见583条。积极提升清理工作质效。严格遵循“四清三标三评两反馈”工作流程,对现行有效的108件省政府规章、1851件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评估,推动清理不适应转型发展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章政策。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妨碍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歧视性规定,40个问题文件已全部清理完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扫除制度障碍。
(四)立足强化层级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呈请唐登杰书记审定《山西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2条”,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加大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征集处置力度,推动排查整改执法突出问题2330个,全省涉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1%,我省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得到司法部工作专班肯定。扎实提升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综合运用风险提示、案件通报、案后回访、法律文书评选等方式,加强个案监督、类案规范、错案指导。2025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6846件,同比增长42.8%,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850件。刚性约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修订《山西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构建制度清单和责任清单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变被动应诉为主动履职。按月统计通报全省出庭应诉情况,对未按规定出庭案件开展专项督办,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首次达到100%。
(五)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做好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持续优化“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全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42万余人次,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31万件。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华侨侨眷的法律服务保障。做优高品质专业法律服务。出台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公证服务领域拓展和便民措施优化。建立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制度,梳理发布545项专业领域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持续落实加快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五年行动计划,成立大同国际仲裁院,培育6家律师事务所、137名律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做实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公证案卷质量检查、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仲裁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职位制试点改革。联合省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聚焦违规执业、虚假宣传等问题,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同步开展线索核查、立案查处工作。
(六)围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着力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全多元化解制度体系。牵头组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工作小组,协同8个成员单位制定工作细则和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出台《山西省行政裁决程序规定》政府规章和《山西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深化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50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组织396个法律服务机构和994名专业力量入驻县级综治中心,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化解。提升纠纷化解实际成效。全年,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8119次,调解案件114239件;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3286件,90.3%的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省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27260件,同比增长34.2%。筑牢社会稳定法治防线。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贯彻实施,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特殊群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建立社区矫正省内跨区域执法协调和严重精神障碍社矫对象转介两项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山西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政府规章,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印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法护春苗”工作方案》《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端预防与后期矫治工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相比,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快解决。如,发挥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成效还不够明显,行政执法监督权威性不够、力量有限。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司法所人员力量、工作基础、经费保障等仍存在短板,与司法所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相适应。
二、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省司法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服务大局,坚持聚焦主责,坚持攻坚克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围绕服务转型发展,在强化法治保障上全面发力。系统谋划“十五五”法治山西建设,组织实施省直部门、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围绕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等重大部署,科学编制2026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在推进依法行政上全面发力。严格依法稳妥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全省“一平台”管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推动出台省政府规章《山西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快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衔接联动,通过督促案前化解、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业务培训等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
(三)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在优化法律服务上全面发力。持续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拓展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改革,推广律师远程视频服务、在线公证、互联网仲裁等服务应用。扎实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重点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等群体法律援助服务。深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规范执业。
(四)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全面发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贯彻实施,召开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编制“九五”普法规划,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深入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持续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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