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省晋城市获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是我省第三家获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的市县。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开展“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探索法治建设“山西路径”;发布全国首个法治政府建设地方标准——《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南》,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指引;组织两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力激发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先后有45个市县获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右玉县“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获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太原市、晋城市获选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下一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紧密结合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在发挥示范地区和项目标杆引领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新项目、选树新典型,支持鼓励市、县积极创建、申报全国示范,以示范创建的成效助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来源:厅法治调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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