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司办发〔2023〕72号
各市司法局: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2023年版)》开展自评,各市推荐1个县(市、区)参加“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申报命名工作;同时根据所附《单项工作示范地区考评指标》选取一项重点工作申报单项工作示范地区,请注明具体申报单项名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案例。请将以上两项工作要求的资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司法厅(电子版报送至邮箱,纸质版机要交换至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人 :牛 青
联系电话:6922165
附件:晋司办发72号关于转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山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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