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4-19 10:12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办公室


晋司办发〔2023〕28号


各市司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工作,经与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共同协商,省司法厅制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工作中好的做法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贺高智  0351—6922255  18636638776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7日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2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一条热线管便民”改革,提升全省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效率,经省司法厅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研究,并结合“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改革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号响应”群众诉求为目标,全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推进“12348”热线和“12345”热线归并整合,确保在2023年年底前归并整合到位,实现“12348”和“12345”双号并行。同时,加强热线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法律服务不间断、咨询质量不打折、群众口碑不下降,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深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归并整合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坚持密切合作原则。加强与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协调沟通,既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又要确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坚持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归并整合的时间节点、实施步骤、责任处室和人员,逐项对照方案要求完成既定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成省、市两级“12348”热线和“12345”热线归并整合

1、“12348”热线号码迁移。“12348”和“12345”热线采取双号并行方式,保留“12348”原号码,将省厅现有省级平台话务坐席全部并入位于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12345”热线受理中心话务平台,设立专家坐席,集中接听群众来电。(责任部门: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推进市级“12348”热线归并整合。省级“12348”热线归并工作展开后,各市司法局按照相关要求同步推进“12348”热线归并工作,积极与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管部门对接,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热线归并整合工作。(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3、热线运行模式。“12348”热线实行双号并行后,建立以各市市级热线平台为主导,省级平台为辅助的运行模式。省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对接省级“12345”管理部门,承办省直及中央驻并企业、部门的相关法律事务。各市配合当地“12345”平台,集中优势资源,组织所属社会律师值班,为当地居民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年无休法律咨询服务。(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4、专家坐席数量。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与本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专家坐席数量,并按照热线归并后的实际话务量实行动态调整。鉴于省级和太原市“12345”热线合并共建的特殊情况,由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太原市司法局协商设置专家坐席和数量。(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5、日常监督管理。热线归并后,专家坐席和值班律师的工作考勤、交接班情况、信息录入等日常管理由本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值班律师组织安排工作由本级司法局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6、服务经费保障。热线归并后,在省级“12345”话务平台开展服务的律师值班补贴由省法律援助中心发放,各市平台值班律师补贴由各市司法局或法律援助机构发放。发放依据根据本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管部门提供的日常考勤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司法厅印发的《法律援助补贴办法》(晋财政法〔2019〕9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7、数据共享应用。进一步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管部门的对接联通,健全完善合作机制,实时掌握归并后“12348”热线的接听情况、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数据,为进一步提升热线质量、解决共性问题、科学制定政策提供信息参考。(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科技信息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8、强化监督指导。省厅全面总结已完成热线归并相关地市工作经验,及时了解掌握各市热线归并整合工作进度,对各市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二)妥善处置“12348”热线相关固定资产

1、国有资产清查。鉴于现“12348”热线软硬件设备主要是由省厅统一建设配置,附属办公用品设施由各市配置的实际,热线归并整合后,省厅和各市应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热线的相关资产和设备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逐一登记核对,核对无误后先行进行封存保护,省厅将按照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处置。(责任部门:各市司法局、厅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2、设备回收处置。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和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将属于固定资产且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及时进行回收,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尽快报废处置;不属于国有资产的依相关程序制度妥善处理。(责任部门:厅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其他相关工作

目前,“12348”热线与一体化呼叫中心、法律援助远程视频系统及网络平台共同租用社会用房提供法律服务。为继续发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统一指挥调度、远程视频和网络服务的职能作用,热线归并整合后的一定时间内继续保留现有业务用房开展服务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分配相关业务用房,用于现有系统开展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热线归并整合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厅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配合协作,督促指导各市积极推进热线归并整合工作,确保年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热线归并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主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协商解决热线归并过程中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切实推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抖音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热线的宣传报道,讲好热线故事,进一步提高“12348”和“12345”热线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关于印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1).pdf


政策解读:http://sft.shanxi.gov.cn/zwgk/fdzdgknr/lzyj/xxgkml/yswj/202312/t20231225_9452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