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困难职工纾困解忧”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3-05-23 10:53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发【2023】25号


各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等困难职工合法权益,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经营发展,推进新时代法治山西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困难职工纾困解忧”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系列指示精神,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法治为民意识,推动把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做好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困难职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

二、目标任务

以农民工等困难职工为重点,以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抓手,聚焦涉及劳动权益保障、就业创业等迫切需求和现实难题,创新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职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更好满足困难职工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困难职工对法律援助知晓度、首选度和满意度,为保障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要建立完善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协作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要充分发挥维护农民工等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专业优势,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指导,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推进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会等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法律援助公告栏,公布联系电话、援助范围、受理程序等维权信息,引导农民工等困难职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建立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工会三方专人联系制度,对困难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活动中现场投诉、反映的争议纠纷,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调处解决。

(二)畅通申请渠道,构建困难职工维权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服务群众一线阵地作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动法律服务应驻尽驻,打造“一个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方便农民工等困难职工就近咨询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建立健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协作制度,为困难职工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坐席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山西法律服务网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探索在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工作地或休息地设立巡回法律援助站点或窗口,为困难职工就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三)扩大事项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低收入劳动者,做好农民工、下岗职工、工伤职工、残疾人职工、未成年工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法》《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事项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劳动保障事项纳入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四)健全便民机制,简化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程序。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材料或手续欠缺的情形,尤其针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和“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系列活动,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提供“四优一上”便民服务,对农民工等困难职工实行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并对行动不便的受援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广泛推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以及“代受理”和“点援制”等便民举措。优化“援调对接”,积极开展非诉讼调解,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调解结案,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降低困难职工维权成本。

(五)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优质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和案件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监管等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培训,总结困难群众维权工作经验,提高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加强案件跟踪督导,全方位监管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重点宣传民法典、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困难职工诉求,集中提供普法服务。充分利用农民工集中外出打工、节假日返乡等时机,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集贸市场、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推送法律援助机构地址、电话、12348热线等信息,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为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密切配合、认真谋划,积极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困难职工纾困解忧”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研究制定适应本地困难职工工作特点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建立困难职工权益保护常态机制。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在6月底、12月底分别向省司法厅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同时上报2-3篇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二)加强统筹协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监督管理,共同推进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履行职责、服务质量、规范化建设的工作。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农民工等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多办精品案件,发现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展示,尤其是利用新媒体低成本、广覆盖、多样化的优势,着力营造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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