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00号建议的答复

2023-05-16 15:56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函〔2023〕35号


民盟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诉讼解决社会矛盾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司法厅就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能力建设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非诉解纷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2021年5月,省厅依托“智慧调解”服务系统,建立了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在线调解”模块,将多方当事人视频整合成同屏。调解员可将远程调解视频上传至“智慧调解”系统中进行调解数据上报。目前,正与省高院进行视频调解联调工作,实现调解视频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直接对接。根据2020年12月30日印发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完善了线上调解文书格式,切实提升了线上调解质量和效率。此外,为便捷、高效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厅积极开展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的“调解新模式”,当事人可通过山西法律服务网中“网上办事”业务模块,在线预约人民调解,通过平台把案件直接推送至智慧调解系统,并根据当事人所填报的案件发生地自动分配当地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指派调解员与当事人联系,开展调解活动。二是依托“晋法通”业务平台实现纠纷化解。通过接口的方式对接“晋法通”业务平台,将智慧调解系统中司法局和司法所管理人员相关数据传输到晋法通业务平台,管理人员在登录系统时,无需输入账号密码,直接在“晋法通”业务平台,通过钉钉扫码跳转至“智慧调解”系统,实现与大数据中心的对接。通过数据库对数据库的方式,将司法局、司法所、调委会、调解员的全部数据对接到大数据平台,实现多平台有效对接,提升调解质效。

二、高质量推进非诉解纷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等级评定。2020年,省司法厅依托省人民调解协会,评定一级人民调解员47名、二级调解员316名、三级调解员1391名、四级调解员1957名。2022年,依托省人民调解协会,印发《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结合人民调解现状,从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吸纳社会认可度高且社会治理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退休干部、完善人民调解员评定标准及量化指标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增加破格申报条件,评定一级人民调解员95名、二级调解员297名、三级调解员1240名、四级调解员2270名。二是开展系统化培训。省司法厅、省人民调解协会依托山西调解学院,持续开展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培训,坚持在“精、实、新”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源匮乏问题。2020年开展《民法典》专题线上培训12期,2021年开展“新法新规”线上专题培训8期,2022年开设“心理学在人民调解中的运用”线上培训专题40期,2023年将围绕商事调解、知识产权调解等重点领域开展20期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调解质效。

三、高质量开展非诉解纷工作宣传

一是开展系列宣传。省司法厅依托省人民调解协会开办了“调解之星”“人民调解在身边”“基层治理”等宣传专栏,并通过司法部、山西政法、山西司法、山西调解、山西法制报、学习强国、快手、抖音等官方媒体平台广泛报道,提高人民调解影响力和公信力。二是开展电视宣传。2022年,积极对接广播电视媒体联合开辟全国首档“媒体+司法”多元沉浸式融媒体专栏《调解“晋”行时》,每周一期,通过具体典型案例宣传调解“法理情”相结合解纷的独特优势,打造省级视频指导案例库示范,指导全省调解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高质量推进非诉解纷活动开展

一是将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作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推进调解“进网格”“进社区”,加强基层治理;推进调解“进市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推进调解“进公安”“进信访”“进法院”,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年均调解12万件。二是做好行政复议的调解、和解工作,2022年,调解、和解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84件,创近三年新高。三是充分发挥仲裁作用,2022年制定加强仲裁十项措施、设立8个知识产权仲裁平台和3个旅游纠纷仲裁机构、开展了仲裁进商会企业、进乡村社区、进机关学校活动。

下一步,省司法厅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动非诉讼解纷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全省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中队伍建设指导组职责,省司法厅制定《专项行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从夯实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基础、大力培育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具有调解属性的社会组织、探索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和司法调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及仲裁等其他非诉讼解纷队伍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员参与多元解纷工作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全省非诉讼解纷队伍建设高质量开展。

(二)进一步推进非诉讼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畅通“调解进基层”渠道。以涉疫、物业、家庭、邻里、教育、道交等领域为重点,组织调解“进网格”“进社区”,加强基层治理;以文化旅游、劳动关系、知识产权、商事调解等领域为重点,组织调解“进市场”“进企业”,服务营商环境;以矛盾纠纷集中领域为重点,组织调解“进公安”“进信访”“进法院”,发挥调解柔性解纷优势。二是畅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渠道。坚持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持续推进调解、和解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畅通民商事纠纷仲裁渠道。推动落实省司法厅加强仲裁工作的十项措施,引导各地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平台和旅游纠纷仲裁机构更好发挥作用,组织开展仲裁进商会企业、进乡村社区、进机关学校活动,推动互联网仲裁,加大高端仲裁人才引进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一是强化科研教育,全面加强山西调解学院建设,推动更多高校开设法学专业调解研究方向课程,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二是强化表彰宣传,组建一支专家库,挖掘先进典型,开展多渠道立体式宣传,加强非诉讼解纷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同感。三是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各类非诉讼解纷资源工作经费得到切实保障,推动职业化发展。四是优化工作平台。持续对“智慧调解”系统优化和改进,现已完成各项功能优化、导入导出功能细化、必要性非必要性数据规整等,正在开发研究“优秀案例学习”“课程学习”“业务报表规整”等模块。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加强我省非诉讼解决社会矛盾能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  韬

承 办 人:王青元  乔美玲

联系电话:0351-6922168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