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06号建议的答复

2023-05-16 16:10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


晋司函〔2023〕29号


张月芝代表:

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指导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社会治理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中的关键作用。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近年来,省司法厅就加强基层社区治理做了如下工作。

一、筑牢基层法治建设红色阵地

2019年,在全国率先推动将“支部建在所上”,使党的组织“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前沿。2020年,推动成立全

国首家人民调解员协会党支部——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2年,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被评为省级优秀党建品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经验在全省推广。

二、绘就干群关系“同心圆”

近年来,印发《山西省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关于印发<山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打造服务基层群众“连心桥”;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筑建满足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的“法超市”;实现市、县两级访调委全覆盖,引导群众规范充分表达自己意愿,推动以调解方式柔性化解信访矛盾;开辟《调解“晋”行时》电视调解栏目,引领群众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2021年7月开展全省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工作,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成功会见9.21万余人次,切实解决了服刑和戒毒人员的家属路途远、费用高等原因导致的“会见难”问题。

三、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战斗力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出台多项有效提升队伍建设的文件。出台《山西省司法厅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发展和省、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蓬勃发展;与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专职调解员最低生活补贴和“以案定补”标准;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提升调解员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开展以调解方法、心理学运用、行专业务等为主题的各类培训,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年均在线听课达20万人次。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切实解决好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四是加强培训指导,推动基层法治工作高质量开展;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将《调解“晋”行时》演播室搬到小区、村委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学专家、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参与,对群众反映的社会基层治理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现场调解。

负责人:张  韬

承办人:王青元  乔美玲

联系电话:0351-6922168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