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3-27 14:17 来源: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主要职责:负责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负责调查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经验交流和监督考核,研究完善和指导推进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承担统筹规划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予以督促指导;负责审查、协调、修改省直部门报送省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负责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省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承办省人民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协调和监督职责。负责建立完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关制度建设,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核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负责对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负责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省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工作;承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向省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涉及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审查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办理省人民政府有关涉法事务;负责定期清理、编纂省人民政府规章有关工作,编辑出版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正式文本;组织翻译、审定省政府规章的外文文本;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考试等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由省政府法制办机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编纂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译审室3个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省政府法制办现有在职人员58人,退休人员9人,共计67人。下设9个处室和纪检监察室,分别为:秘书行政处、人事教育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法制三处、法制四处、行政执法监督处、行政复议应处、依法行政指导处。

 

    二、数据表格

 

    (一)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三)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四)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情况说明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是指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是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冬季住宅取暖补贴、车辆运行维护等。在职人员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财政安排的定额标准测算,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按实有退休人员和补助标准测算。

 

    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项目经费。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预算公开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