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8-28 09:52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山西省司法厅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主管全省监狱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拟定法治山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检查全省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省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警务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全省监狱、戒毒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港澳台司法行政事务。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市管理市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厅机关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法规政策研究室(行政审批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处、社区矫正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局(仲裁办)、监所(审计)处、司法考试处、计财装备处、科技信息处、法律援助处(信访处)、离退休处和机关党委16个处室

 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山西省司法厅机关、山西省律师协会、山西省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省司法学校、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法制报社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2017本年收入1222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1.9万元,占比68.84%;事业收入2043.65万元,占比16.72%;其他收入1764.83万元,占比14.44%。较2016年11896.66万元增加323.72万元,同比增长2.72%。

   2017年支出12587.88万元,较2016年11795.17万元增加792.71万元,同比增长6.72%。其中:基本支出7944.5万元,占比63.11%;项目支出4643.38万元,占比36.89%。

      支出具体情况为:公共安全支出5934.23万元,占比47.14%,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职能的完成,较2016年决算减少36.16万元,减少0.61%,主要原因为增强节约意识,加大勤俭行为等;教育支出5435.85万元,占比43.18%,用于中专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231.1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为中专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各种支出费用的增加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5万元,占比6.93%,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603.71万元,增长224.6%,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的变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26万元,占比2.74%,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减少3.96万元,减少1.13%,主要原因为人员的变动;其他支出0.04万元,占比0.01%,较2016年决算增加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4%,比上年减少6.82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审批“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3个,人次数3人,费用12.97万元,占比27.07%,基本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76万元,占比66.29%,较上年减少7.43万元,原因是从严公用用车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批次数23个,人次155人,3.18万元,占比6.64%,较上年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48.16万元,增长48.45%,主要原因为单位运转成本的增加。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包括公车改革后,按照规定封存的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4辆(主要是微型面包车和依维柯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8万元。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6万,并开展了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山西省司法厅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