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3-01-03 11:03 来源:

山西省律师协会  (负责人:高剑生 联系电话:0351-5626206)

山西省律师协会依法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和执业律师(个人会员)实施行业管理。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律师执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

(三)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完善会员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四)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五)组织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继续教育;

(六)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行业发展战略和专业理论研究;

(七)对会员进行登记、管理和考核;

(八)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九)开展律师工作宣传和对外交流;

(十)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处会员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一)制定会员奖励与惩戒办法,实施对会员的奖励与惩戒;

(十二)协调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关系,提出立法、司法或相关建议;

(十三)参与立法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提出法治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创办会员福利事业,组织会员同业互助;

(十五)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十六)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十七)办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委托的事项;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