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0-03-15 00:00 来源:

 山西省司法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引 言

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弓?,电话:0351-2681019。

一 、概 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山西司法行政网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站点,整合山西监狱网、山西省劳教局网站、山西人民调解网、山西司法鉴定网、山西律师协会网站,上下配合,协同共建,成为山西司法行政网站群,形成网上信息公开合力。为此,专门配备了10余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依托山西省图书馆、山西省档案馆作为公共查阅点,移交纸质文件40余份。截至2009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西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负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由厅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宣教处、计财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各处室工作人员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省监狱局、劳教局和各市司法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系统、本辖区内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事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监狱、劳教单位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逐级上报。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省政府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示范文本,省司法厅将须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八大类:机构职能、法规规章、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权、统计信息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每个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共计29个小类。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均要依据《条例》和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样式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公开目录。

(三)完善各项制度。逐步把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布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权威性;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权重、加大分量,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有序和持续的进行。

(四)加强法律宣传。2009年我们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普法教育的工作重点之一,积极面向社会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六进活动为载体,面向公众广泛宣传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别是积极面向行政机关加强相关法规宣传,促进行政机关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要求,严格公开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监督,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法治政府”。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09年度,我厅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0多条。涉及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司法鉴定、仲裁、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党风廉政、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此外,由于监狱、劳教工作的特殊性,相关文件基本为系统内部性公文,因此未在网上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依托司法厅门户网站——山西司法行政网(http://www.sxsfxz.gov.cn)和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xi.gov.cn)的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一)立足网站平台,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

我们立足山西司法行政网站这个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我厅的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截至目前,网站已累计更新各类信息1349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280多条,网友累计点击80余万次。

1、新闻栏目。省厅动态”、“基层动态”等新闻栏目已逐渐成为我厅网上信息公开、信息宣传的主要阵地,日渐受到全系统和广大网民的关注,成为他们了解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渠道,截至目前,“省厅动态”、“基层动态”已累计更新336条和249条,累计点击24万余次。

2、专题栏目。针对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我们还开辟了专题报道。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司法行政机关会恢复重建30周年制作了专门的彩页进行宣传。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法治山西”和司法考试等重要工作开辟了专栏,累计点击超8万余次。

3、宣传栏目。根据王水成厅长的“重视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要宣传一批典型”的重要指示,网站与2008年底进行了改版扩充,增加了“媒体聚焦”、“风采展示”、“工作研究”等栏目,目前已更新信息100余条,累计点击5万余次。

4、服务栏目山西司法行政网站设计了办事指南、快速服务通道和法律直通车等功能栏目。在办事指南中详细介绍了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律师、公证、基层、司法鉴定、仲裁、司法考试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办事指南,同时提供表格下载方便群众办事;在快速服务通道可以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查询,为群众上网办事提供便利。其中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全省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包括律师、公证员等。在法律直通车中对涉及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示和介绍,使网友能够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程序及其法律依据。

(二)积极开展工作,协助办好省政府门户网站

1、政府信息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我厅已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280多条。2009年7月,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们补充报送了省政府信息公开主题分类表中涉及我厅的三级主题分类;对2008年以来已发布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的数据,全部按照《2009年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对组织机构按照《规范》的要求格式进行了补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全省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平台上按照标准进行报送,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报送。

2、办事大厅。根据省政府《部门政府信息目录行政职权梳理调研表》,对我厅行政职能业务事项进行梳理和补充。涉及我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司法、司法考试等18项职能,提供各类表格下载19个。

3、省长信箱。邮件由省政府门户网站受理,省政府办公厅具体承办、分办及反馈,省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办理。各单位在接到省长信箱批转的邮件,一般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每个工作日都要登录“省长信箱”邮件处理系统,接收并查看邮件。

4、监督投诉。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投诉”专栏受理,由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涉及群众利益的来信,我们都协调司法鉴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回复,目前已累计回答了公众提问和投诉三十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

省厅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23条,对大力宣传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3条,占11%;政务公开类信息238条,占33%;工作动态类信息402条,占56%。

监狱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占2%;政务公开类信息132条,占30%;工作动态类信息185条,占41%;部门业务类信息107条,占24%;其它类信息14条,占3%。

劳教局根据劳教工作的特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对外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在此栏目下设置了劳教局简介、局长简介、处室职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联系我们五个子栏目。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对外门户网站查阅公开的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年度未接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律师处、公证处、基层处、司法考试处、司法鉴定局、法律援助中心;《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办公地址:山西省司法厅行政审批服务厅;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1-2681187 ;传真号码:0351-2681021、0351-2681027。

(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围绕《条例》等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办理相关法律服务

2009年,全省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案件70000多件,担任法律顾问5500余家;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3300余件;法律援助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180余件,受援人数达20余万人;司法鉴定人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事项14570余件,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咨询当事人近20万人,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事务6888件,非诉讼事务10444件,调解纠纷17754件,解答法律询问78278件,避免经济损失6148万元。

五、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我厅网站“厅长信箱”、“建言献策”、“社情民意”等互动栏目受理的群众来信,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投诉”专栏受理的群众来信,共计113人次,目前已回复108件;仍有5件正在办理中。均做到了及时、准确。

厅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2681187)咨询申请程序。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厅专门配备了10余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2.34万元,包括厅门户网站维护费用等。

(三)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一、主动性不够,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延误现象时有出现,经常需要督促催办。

2、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有待更加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3、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拓展公开形式,形成更加适合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电台、电视台、报纸、简报等媒体,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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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