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党支部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开展“以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围绕完善《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深入企业了解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就通过立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
立法审查过程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和“两个健康”的工作要求,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让民营企业家充分建言献策,将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客观反映到立法设计中,推动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是2023年省人大确定的正式立法项目,也是省司法厅“优环境、惠民生、转作风、抓落实”专项活动中“优环境”的重点项目任务,对于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我省比较优势,以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意义重大,必将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来源:厅立法二处)
版权所有:山西省司法厅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6922066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咨询电话: 6922198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 :1400000017 | 晋ICP备12000773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