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泽州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深入泽州县金村、北石店等乡镇,帮扶指导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金村镇、北石店镇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小区物业、经营性场所存在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堵塞消防车道等消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违法人员立即整改。
这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下发后,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消防赋权要求,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依法发出的晋城市首批消防行政处罚文书。
(来源:晋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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