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太原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出台了《太原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类型、复议案件立案程序、被申请人答复期限、案件审理程序等内容,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简案快办 《办法》规定: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3日内完成立案审批,被申请人应当在5日内作出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让简案跑出加速度。
繁案精办 《办法》规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组织听证会进行审理,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报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等方式进行审理,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复议为民 《办法》规定:对于现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受案,当日完成立案审批,当日发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实现受理环节“最多跑一次”;将行政复议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复议机构可以在立案审批后五日内,告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行政复议案件。
(来源:太原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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